市安委办印发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
8月28日,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,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延安“8·21”煤矿闪爆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全力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。
通知指出
当前,我市安全形势虽然总体平稳,但开学季返校人员集中,出游仍处于高峰,各类人员活动频繁,极端天气偶发,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依然不容忽视。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,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紧迫感,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,严格落实属地管理、行业监管责任,督促各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制;要统筹抓好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城镇燃气、危化品、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,提升本质安全水平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;要强化事故警示,认真研判形势,积极查找短板,堵塞漏洞,突出重点,严密组织抓好当前的安全监管和管理工作。
通知强调
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研判形势,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际,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,全面组织督导检查,对前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“回头看”,要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落实闭环管理。坚决克服思想松懈、管理松散、制度松弛等问题,纠正“蜻蜓点水”式督导检查,重拳开展打非治违活动,不断将专项行动推向深入。
市级各有关行业监管、管理部门、管理单位,要严格落实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总要求和“业务相近”原则,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行业直管、业务垂管等专业化优势,加强对全市行业领域、本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监督,督促各类企业深挖重大事故隐患,大力推动隐患“动态清零”。
通知要求
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深刻汲取延安“8·21”煤矿闪爆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要求,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,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究、再落实。一要对未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推进慢、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排查少等企业进行重点督导检查。二要对各行业领域企业实施更加精准的帮扶监管,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紧紧围绕17个重点行业领域,开展执法检查。三要有侧重、有针对性的组织监管检查、管理督导,利用“精准执法”手段,运用处罚、约谈、通报、停产停业整改等方式,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、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责任企业和人员,进一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,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苗头。
同时,市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和市安委办6个暗查暗访组将采取“一对一”包抓方式,对20个区县、开发区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,督促区县、开发区对各级督导检查指出问题隐患整改到位,对前期未排查出重大隐患和企业主要负责人“零带队”的企业进行抽查检查,指导帮助、监督企业持续开展专项行动,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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